根据广告法相关要求,产品信息中不允许使用与商品本身无关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最高、唯一、第一、顶级、最新等极限关键字。
对于违规商品,根据《违规宣传处理规则》中第6点滥发信息, 首次下架扣1分,第二次及以上出现则是删除扣1分,每天上限2分。
常见违规解读
注意:
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最高级、唯一性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(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)
违规案例:
案例1:
注: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认定为违反广告法:
(一)使用【最早】,【首家】以及其他表示时空顺序的用语(若提供得出证明);
(二)使用【本公司最新产品】【本产品顶配款式】以及其他表示自我比较的用语;
(三)使用【消费者满意第一】【顾客至上】【力求最好】以及其他表示经营理念和目标诉求的用语;
(四)使用的按照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评定的奖项、称号或者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认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分级用语中,含有【国家级】【最高级】【最佳】及其他词义相同的用语。
案例2: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、中国名牌字样、图案等
建议:
1、及时自检自查整改
2、及时关注自检自查产品下的体检报告和风险预警产品和消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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